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竞价交易细则

2025年09月16日林汇通浏览量:65

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竞价交易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广西百色数字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林汇通平台,网址:www.xnlht.com)进行的竞价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交易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交易平台参与竞价交易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第三条 竞价交易指挂牌方通过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对外发布买入或卖出的信息公告,由符合资格条件的摘牌方在规定时间内加价或者减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高有效买价或最低有效卖价成交的交易模式。

第四条 起始价是指挂牌方设置的标的初始交易价格。

第五条 保留价是指挂牌方设置的其能够接受的最低(最高)成交价,报价过程中具体的金额不公开显示。

第六条 (最小)出价幅度是指每次出价时增加或减少的价格幅度。

第七条 最大出价幅度是指单次加价(减价)时,加价(减价)幅度不能大于设定的价格幅度。最大出价幅度必须是(最小)出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八条 单位递增数量是指每次可增加的单位数量。

第九条 最大摘单量是指挂牌方在信息公告中设定的允许摘牌方单笔成交的最大数量。

第十条 最小摘单量是指挂牌方在信息公告中设定的允许摘牌方单笔成交的最小数量。

第三章 交易时间

第十一条 交易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8:00(国家或区内法定节假日及交易平台公告的休市日除外)具体以系统当天开市或闭市为准。交易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易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开市、延时闭市、提前闭市或暂停交易)。

第十二条 竞价交易项目须在交易平台规定的交易时间组织竞价交易活动。具体的竞价时间须经交易平台同意并以信息公告为准。

竞价开始后进入固定时长自由竞价阶段,固定时长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倒计时阶段。倒计时阶段由一个或多个倒计时周期组成,倒计时阶段如到达当日闭市时间则竞价自行结束。

第四章 交易商管理

第十三条 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准入按《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交易商分为挂牌方和摘牌方。挂牌方是指通过交易系统发布信息公告即发出要约邀请或要约的交易商。摘牌方是指对挂牌方发出的要约邀请或要约,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发出要约或作出承诺的交易商。

第五章 交易管理

第十五条 信息公告发布采取委托代理方式发布。即挂牌方须委托交易平台代理发布买入或卖出信息公告。

第十六条 信息公告发布前,挂牌方应与交易平台签订委托协议,并向交易平台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公告》(由交易平台提供模板);

(二)《商品信息》(由交易平台提供模板);

(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林权证/不动产证/合同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四)标的涉及共有或存在抵/质押情形的,须提供相关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五)内部决策文件(如有);

(六)须主管部门前置批复的,应提供批复材料;

(七)须进行评估的,应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价作为交易底价的参考依据,首次挂牌的交易价格不能低于评估价;

(八)法律法规或交易平台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竞价交易流程:

(一)交易平台根据挂牌方委托发布信息公告,信息公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信息: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挂单方向、起始价、竞价模式、数量、出价幅度、交收方式、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等。

(二)意向摘牌方应在信息公告约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确保符合参与交易的资格条件以及交易账号有足够的资金。

(三)意向摘牌方登录交易平台竞价大厅查询信息公告,直接点击拟买入或卖出的标的,输入买入或卖出价格和不少于最小摘单量(起摘量)的数量,按照挂牌方选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时交易系统按照信息公告约定,冻结摘牌方相应保证金及服务费。交易系统按照报价规则确定成交人,未成交的摘牌方的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自动解冻。

(四)交易成交后,交易双方按业务规则及项目公告的约定签署交易合同、价款支付、结算、交收,具体交易流程以项目公告为准。结算及交收的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交易规则》结算管理交收管理执行。

第六章 竞价报价方式及规则

第十八条 竞价包括全量竞价及分量竞价两种模式,竞价报价包括加价(价格上行)、减价(价格下行)两种方式。

第十九条 全量竞价模式下,以标的全部数量报价,加价方式以最高有效报价的摘牌方确定为成交方,减价方式以最低有效报价的摘牌方确定为成交方。

第二十条 分量竞价模式下,根据信息公告约定的摘单数量及价格进行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分量竞价允许有多个价位成交,成交方为2个及以上时,成交数量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分配,直至挂牌数量分配完毕,成交数量可能会等于或少于摘单数量。

第二十一条 竞价时,按起始价报价或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按(最小)出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减价),每次加价(减价)不得大于最大出价幅度。

第二十二条 竞价时,在最小摘单量的基础上,加上单位递增数量的整数倍进行摘单,每次摘单数量不得大于最大摘单量。

第二十三条 竞价期间包括自由竞价阶段和倒计时阶段。竞价开始后进入固定时长的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倒计时阶段。倒计时阶段由一个或多个倒计时周期组成,如倒计时周期内有新的报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倒计时周期起点,直至新的倒计时周期内没有新的报价时,倒计时阶段结束。

第二十四条 所有的竞价须在交易平台指定的交易时间内进行,交易当日交易时间结束时则竞价结束,达到成交条件的,则成交;达不到成交条件的,则不成交。

第七章 报价操作须知

第二十五条 摘牌方在参与报价活动前,应当按照本规则、信息公告等交易平台业务规则的要求,提前注册交易账号,并确保其账号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摘牌方应妥善保管交易账号和密码,并对其交易账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交易账号及密码在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摘牌方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摘牌方在参与报价前,应仔细阅读本规则、交易平台的报价操作指南、操作视频及信息公告等相关内容及相应业务规则,并全面了解参与报价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报价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报价活动的,由摘牌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第二十七条 摘牌方在报价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做好报价准备。若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导致未能参与报价的,由摘牌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交易商应熟悉交易系统操作,包含电脑客户端、网页版及手机App。

第二十九条 报价过程中,因网络环境差异,报价可能存在延时等情形。报价时间以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认定以交易系统的记录数据为准。

第三十条 摘牌方在参与报价活动时,应自备报价工具,通过自备终端参与报价。报价时,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在报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报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报价操作的应用软件。摘牌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安全退出或关闭所有浏览器页面。摘牌方需自行承担报价工具软硬件及网络环境等存在的风险。

第三十一条 由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摘牌方应在报价阶段及时出价。

第三十二条 摘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操纵或扰乱交易秩序,不得使用违背公平的技术手段进行报价或者其他方式干扰报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摘牌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 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摘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一)摘牌方交易账号资金不足导致无法出价的。

(二)摘牌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三)摘牌方未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四)摘牌方交易账号发出的报价行为均视为摘牌方意愿的真实表示。因摘牌方原因导致其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五)摘牌方在网络报价过程中,报价时间以交易系统报价页面上显示的时间为准,由于报价系统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而导致摘牌方未及时参与报价的。

(六)由于摘牌方不能正确操作交易系统报价,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七)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八)由于终端设备故障、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导致无法正常报价或报价结果异常的。

(九)可能出现的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影响报价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交易平台对参与网络报价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交易平台业务规则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交易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并按修订后的规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百色)西南林汇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交易规则》等其他业务规则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西百色数字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2025    日起首次生效。